資源導航
- 2020-12-11 衡水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
- 2020-12-11 衡水學院第四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
- 2020-12-11 關于2020級新生入館教育補考的通知
- 2020-11-25 圖書館開展數字資源需求問卷調查通知
- 2020-10-27 安全提示
- 2020-10-16 不忘初心勇前行,抗“疫”前線顯擔當
- 2020-10-16 圖書館2021年度期刊征訂通知
- 2020-10-10 2020級新生入館教育通知
- 2020-09-07 圖書館疫情期間入館須知
- 2020-07-16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政治課程數據庫
資源詳情
衡水學院第四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
來源:辦公室
點擊:
衡水學院第四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
代表選舉辦法
根據《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條例》(總工發[2018]26號)和《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條例》(總工發[2019]6號),制定我校第四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(以下簡稱工代會代表)選舉辦法如下:
一、基本條件
工代會代表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、在職在崗工會會員,遵守工會章程,按期繳納會費;
2、擁護黨的領導,有較強的政治覺悟;
3、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,有較高的議事能力;
4、熱愛工會工作,密切聯系職工群眾,熱心為職工群眾說話辦事;
5、在職工群眾中有一定的威信,受到職工群眾信賴。
二、名額及組成
1、工代會代表的名額按單位會員總人數確定。我校會員代表大會按上級文件規定設代表90人。
2、工代會代表的組成以一線會員為主,體現廣泛性和代表性。中層正職以上管理人員和校級領導一般不得超過工代會代表總數的20%。
3、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,女職工、青年職工、勞動模范、先進工作者等工代會代表應占一定比例。
4、學校黨、政、工主要負責人和上屆工會分會主席作為候選人,參加所在選區選舉。
三、選舉辦法
1、工代會代表選舉以學校工會各分會為選區。
2、各選區成立以黨、政、工領導干部為組長、副組長和以一線會員為成員的選舉領導小組。
3、各選區依據分配的名額和組成條件,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,提出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,經大會籌備領導小組資格審查小組審核同意后,對選區代表候選人名單(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)予以公示。
4、選舉采用差額方式,候選人數額應不少于應選代表數額的15%。
5、選舉通過選區會員大會形式進行,到會會員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時會議方才有效。
6、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和人工計票的方法。選票上的候選人按姓氏筆畫排列。
7、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、不贊成票、棄權票或另選他人。贊成的,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內畫“O”;不贊成的,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內畫“×”;不作任何符號的表示棄權,棄權的不可另選他人;投不贊成票的可以另選他人,如另選他人,須在“另選人姓名”欄內寫上另選人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內畫“O”。
8、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,多于應選名額、字跡符號不清楚無法辨認的選票視為無效票不計票數。
9、選舉設監票人和計票人,從不是候選人的會員中產生,由會員大會表決通過。
會場應設立票箱,按照監票人、計票人、其他會員的投票順序依次投票。
10、投票結束,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當場清點票數。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,選舉有效;多于發出的選票,選舉無效,應重新進行選舉。
11、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一半,始為當選。如果得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多于應選代表數額時,按得贊成票多少為序,至取足應選名額為止。如遇候選人得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,應在票數相等的候選人中重新投票,按得贊成票多少為序,取足應選名額。如果得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少于應選代表數額,不足的名額在未當選的候選人中重新投票。重新選舉時,候選人按得票多少為序排列。
12、宣布候選人得票結果時,按得票多少為序。宣布當選人名單時,按姓氏筆畫為序。
13、選舉結束后,各選區應安排當選代表填寫代表登記表,并將選區代表匯總表等選舉材料及時交籌備領導小組資格審查小組。
14、選區教職工代表應組成代表團,并推選出團長,一同上報籌備領導小組資格審查小組。
四、資格審查
1、大會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工代會代表資格進行審查。
2、審查內容為當選代表是否符合所規定的條件,是否符合所分配的結構、比例,是否符合產生程序。
3、審查合格后的大會代表名單應在全校公示,并將代表登記表存檔。